近日,环保部发出《关于2010年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电厂名单及处罚结果的公告》,其中8家电厂因二氧化硫超标而被环保部问责,涉及中电投、国电、华电、大唐旗下多家发电企业。
环保部认为,此次8家电厂存在着不正常运行脱硫装置、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监测和DCS数据弄虚作假、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等行为。因此,要求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环保部要求,上述企业2011年年底前,必须完成整改任务,并且全额缴纳2010年二氧化硫排污费金额,核实已经征收的二氧化硫排污费,追缴差额部分。
8家电厂遭问责
据《关于2010年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电厂名单及处罚结果的公告》,受罚企业包括中电投旗下的内蒙古中电投霍煤鸿骏铝自备电厂、华电旗下的湖南华电石门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旗下的甘肃西固热电公司、河南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河南能信热点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新海发电有限公司、广东东莞市三联热电厂等。
上述电厂中,大部分涉嫌人为修改排放数据的违法行为。
内蒙古中电投霍煤鸿骏铝自备电厂位于内蒙古通辽市,现有8台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200MW,2010年发电量72.4亿千瓦时,煤炭消费量 663.6万吨。环保部称,经核查核实,该电厂3号和4号机组采用两炉一塔半干法脱硫工艺,二氧化硫浓度长期超标排放。为逃避处罚,弄虚作假,人为修改数据,将超标排放浓度修改为达标排放浓度。
类似的情况出现在河南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该公司现有2台600MW机组,2010年发电量62.3亿千瓦时,煤炭消耗量278万吨,全年享受国家脱硫电价补贴政策。经环保部核查核实,该公司两台机组采用一炉一塔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由于实际燃煤硫份长期超过脱硫设施设计硫份,经常开启旁路运行,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现象严重。同时,脱硫设施监测仪表故障长期不维修,运行参数混乱。为逃避处罚,人为修改脱硫设施运行历史数据,弄虚作假。
而江苏连云港新海发电有限公司如出一辙,经核查核实,该公司两台机组采用一炉一塔回流式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工艺,脱硫设施的石灰石投料系统不按规范要求运行。全年时开时停,并有多次10天以上停加石灰石问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标问题突出。为逃避处罚,人为修改烟气自动在线监测仪器参数,弄虚作假。